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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气氛大型井式炉(XKJ产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26 作者: 可控气氛大型井式炉(XKJ产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2,089,9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生产坚果炒货类休闲食品。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线日趋丰富,公司产品有洽洽红袋香瓜子、洽洽蓝袋风味瓜子、洽洽小黄袋每日坚果、洽洽小蓝袋益生菌每日坚果、每日坚果燕麦片、坚果礼盒等。公司凭借稳定原料基地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的提高,是中国坚果炒货行业的领军品牌,产品远销国内外近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的采购业务由采购管理中心业务指导,各采购BU负责实施,负责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落实“透明采购、集体采购”。葵花籽原料部分采用“公司+订单农业+种植户”的采购模式,既保障原料来源,又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另一部分为代理商和合作社采购模式。其他物资主要是采用年度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与物资价格,并根据相关生产订单计划,实施按订单采购,大大降低资金占用,提升采购质量。

  公司建立了以经销商为主的全国性销售网络,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拥有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销售模式。公司构筑营销委员会、营销中心、各经营中心以及其下设各销售战区的架构体系,实现对消费的人需求的快速反应,推动新品的迅速决策和市场推广。

  国内销售部分,公司直接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一般在发货前预付货款,公司依据经销商的订单发货。经销商自行提货的,公司在发货后确认出售的收益并开具发票;需由公司送到指定地点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销商收到货并签字确认后,公司确定出售的收益并开具发票。

  国外销售部分,公司设有海外事业部专门负责国际市场的开拓和销售,采用国外经销商经销的方式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出口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在此模式下,公司依据国外经销商的订单发货,在货物已装船发运并取得装运提单、完成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将经销商按区域分公司将经销商按区域分为南方区、北方区、东方区及海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1479个经销商客户,其中国内有1358个经销商客户、国外有121个经销商客户。公司同时积极拓展新渠道,包括TO-B团购业务、餐饮渠道合作等。

  经销渠道(含新零售渠道和其他渠道)2021年-2023年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公司的直营商超客户主要是知名国际大型连锁商超如沃尔玛、大润发、苏果等。公司与商超总部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商超发出订单订货,订单注明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公司依据订单组织发货配送,将货物运送至商超指定地点,对方收货后公司确认收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对账结算。电商销售部分,公司借助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洽洽味乐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洽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做销售瓜子、坚果等休闲食品。电商是作为公司品牌的传播和品牌战略实现的阵地、主航道产品的重要销售经营渠道、新品孵化重要平台、全域营销的重要窗口。公司合作的电子商务平台均为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的大规模的公司,对其销售时,公司依据与客户合作的详细情况,给予了一定的信用期,合作情况从始至终保持良好。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生产加工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的质量。公司在销售地和生产地,按照就近原则,设置原料地生产厂和销地生产厂,便于就地生产,贯彻新鲜战略和节约物流成本。公司目前在合肥、哈尔滨、包头、重庆、长沙、滁州、阜阳以及泰国等10地均设立了生产基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的规定做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18,957.3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10,499.1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8,458.1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8,458.15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18,957.3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10,499.1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8,458.1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8,458.15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881,265.0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684,931.98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96,333.06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96,333.06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3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07,473.0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007,537.47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99,935.5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99,935.55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6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3771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赞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6元/股(含)。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83,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3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680,025.6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3,530,500股,占公司股份的0.70%。

  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赞同公司实施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和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2,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成交金额97,926,055.32元,成交均价约为36.255元/股。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操作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成立了理财小组,由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应用限制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审计。公司将会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来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已经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且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赞同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022年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大多分布在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广信股份、巨一科技、鑫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龙,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龙、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3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2024年的审计服务。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赞同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3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5,5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391.38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奇女士、陈冬梅女士、陈俊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为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先保先生,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4、住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北莲花路东总部办公楼2幢2楼201-203室;

  5、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收购(除粮、油、棉、种子);苗木的培育、研发及销售;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农资销售;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联营的公司,其中,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持股占比70%,本公司持股占比3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贵州君台厚酱酒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贵州君台厚酱酒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管理;农副产品(除粮、油、棉) 、电线电缆、机电设施、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一类、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钢材、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压缩机及配件、混凝土、重油(除危险品)、铜、铅、锌、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及成品、贵金属矿产品及成品的销售;自有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股下的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经核查,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做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八)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提案14、提案15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7”,投票简称为“洽洽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股东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合1,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做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根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9,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1,064.20 万元人民币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根据 2014 年 4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980 万元人民币追加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2、根据 2011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6,892万元人民币投资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

  3、根据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36.59 万元人民币投资供产销全流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4、 根据 2013 年 4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541.26 万元人民币改造公司总部生产基地项目;

  5、根据 2013 年 8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6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 60% 股权,经公司2015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对江苏洽康项目的业绩对赌部分及经营团队做调整,将股权转让款调整为8,60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洽康食品 75%股权给合肥华泰,出售 25%股权给安徽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转让金额 9,000.00 万元,全部回款至募投资金中国光大银行账户;

  6、经公司2016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518.85 万元收购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华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使用超募资金14,607.15万元投资建设电商物流中心(洽洽工业园)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0,081.36万元投资建设坚果分厂(洽洽工业园)项目;

  7、根据2017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美元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根据2017年5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共计750万美元追加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根据2018年4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150万美元追加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成立美国子公司,该笔资金尚未开展实质使用,暂存于总部超募资金账户;

  8、根据2018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558万元受让新亚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制子公司安徽贝特 25%股权、重庆洽洽 25%股权;

  9、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重庆洽洽食品二期工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度为35,723.60万元,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该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10、根据2023年4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重庆洽洽食品二期工业园项目,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新增的包头洽洽坚果休闲食品扩建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98,083.09万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73.2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63,306.28万元(含置换金额2,732.80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92.4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7,10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33,150.86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6,855.13万元(含利息收入),合计为110,005.99万元。